為規範我院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以下簡稱推免)工作,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教學【2006】14号)、《海南大學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的實施辦法(海大辦【2014】31号)、《海南大學關于做好推薦2020年應屆優秀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海大教【2019】77号)文件精神,結合我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 薦條件
被推薦者需同時滿足下列基本條件:
(一)入國家普通本科招生計劃錄取的應屆畢業生(不含專升本、第二學位)。
(二)具有高尚的愛國主義情況操、集體主義精神和社會主義信念堅定,社會責任感強,遵紀守法,積極向上,身心健康;品行表現優良,無違法違紀受處分記錄;誠實守信,學風端正,無任何考試作弊和剽竊他人學術成果記錄。
(三)除全校性文化素質教育選修課外,已修讀課程無重修、重考、補考記錄;學生在前三學年中沒有未取得學分的必修課程; CET4達到425分。
(四)學生綜合排名(N)應在所學專業同年級學生前15%以内。學生成績統計截止日期為2019年9月6日。
(五)素質拓展學分應達到6學分及以上。
(六)與天津大學培養的學生推免條件另行規定。
二、推薦原則及工作流程
(一)推薦原則
學生在本專業綜合排名(N)是确定獲得推免指标的基本依據。專業綜合排名(N)由綜合得分P值從大至小順序排列得出。綜合得分P為平均學分績點和獎勵加分之和。平均學分績點為專業人才培養方案前三學年規定的應修課程平均績點(不含全校性文化素質教育選修課),其計算辦法按《海南大學本科學生教育學分制條例》執行。獎勵得分等同于平均績點,對照《海南大學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實施辦法》計算得出,其最大值不得超過0.3。
學院根據學校下撥的指标,按各專業學生人數與學院2020屆應屆畢業生總人數(不含與天津大學聯合培養學生)的百分比分配到各專業(四舍五入),替補候選人在全院範圍内按相對排位數(專業排名/專業人數*100%)從小到大擇優推薦。
(二)作流程
1、9月5日向學生公布學生績點排名。
2、9月6日向學生公布學院工作流程、細則及相關規定。
3、9月6日下午5:30前學生提交申請表、素質拓展學分證明材料。
4、9月9 日前完成加分材料的認定,并按照學生綜合分(平均學分績點加獎勵分)排序。
5、9月9日确定學院拟推免學生名單。
6、9月9 日至9月15日學院公示符合推薦條件并提出申請的學生名單。
附件:
推免指标分配表
生命科學與365英国上市官网在线
推免生工作小組
2019年9月6日
附件1
推免指标分配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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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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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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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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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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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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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科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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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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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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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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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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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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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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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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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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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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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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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
|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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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1、專業人數和總人數不含天津大學聯合培養學生在内。
2、學校共下達12個指标,按各專業人數與應屆畢業總人數的百分比分配到各專業,與天津大學聯合培養學生的指标另行下達。
3、替補候選人則按照《生命科學與365英国上市官网在线推薦推免生工作實施細則》中第二條第一款“推薦原則”進行推薦。